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傻哥 2006-5-9 21:21

『公告』香茗社区版主管理以及奖惩条例

<P><FONT face=新宋体 size=4>1、申请。任何注册用户都可以申请香茗社区各版面的版主,有意申请版主的,必须在日常事务部版面发贴,格式如下:<BR>  ①注明申请版面。<BR><BR>  ②简单陈述申请理由。<BR><BR>  ③详细说明对所申请版面的发展建议和初步设想。<BR><BR>  ④申请人常用联系方式,如QQ、POPO或者UC,以及常用邮箱。<BR><BR>2、申请贴发出后,社区总管和管理员将在24小时内给予是否接受申请的回复。如果接受申请,申请人将有一个星期的版面考察时间,通过考察后将添加试用版主等级头衔,添加试用版主版面权限。试用期不超过半个月,试用通过后转为正式版主,添加正式版主权限(版主权限介绍将在版主会议室内,稍后发布)。<BR><BR>3、奖惩。香茗社区感谢任何一位为香茗工作的版主。为了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版主,社区每月都会对各个版主本月的工作做出评价,每月奖励1-2名,奖品为现金或者实物,予以公布备案,累积后在每年的1月15号前发放上一年度的奖励物品。在此说明一下:本社区为个人合作投资创立的,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和合作人共同出资,所以暂时在没有收入的时候,奖励金额不会太多,只是表示我和投资人对给香茗工作的朋友的一点心意,等以后香茗有了收入后,所有的收益除了必要的网站维护、空间租用、域名年费等必要的费用外,剩下的将全部用于做出突出贡献的版主和普通注册用户的奖励上,我和投资人决不会从这个网站收回一分钱。我只希望没有得到奖励的版主们不要心灰不要气馁,你们辛勤的付出大家都看在眼里,继续努力做好你的工作,让香茗更快的发展壮大起来,以社区养社区,我希望我们社区能变成一个真正的社区,我们所有的义务版主们都不再是义务的,而是香茗的员工!<BR><BR>PS:如果仔细看了上面的内容,相信大家发现了一点:我并没有给版主们定下什么条条框框,没有这个不许那个不准的。我一直以来就坚信一点:做义务工作的,没有人有什么权利规定别人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。普通会员有普通会员应该遵守的,版主有相关管理权限,那就要对得起你所拥有的权限,至于你怎么理解权限的责任、权限的使用,那就看你个人的理解和做法了,我不会干涉,但是我会看会思考会评价、会员也会看会思考会评价你。说了这么多的废话,其实归根结底就一句:过程不重要,重要的是结果。</FONT></P>

雨后 2006-5-10 05:25

<FONT face=新宋体 size=4>  ①注明申请版面。计算机技术交流<BR><BR>  ②简单陈述申请理由。偶是挨踢人<BR><BR>  ③详细说明对所申请版面的发展建议和初步设想。先发展再壮大<BR><BR>  ④申请人常用联系方式,如QQ、POPO或者UC,以及常用邮箱。你已经加我了</FONT>

傻哥 2006-5-10 07:13

[quote]<P>原文由 [B]雨后[/B] 发表: <FONT face=新宋体 size=4>  ①注明申请版面。计算机技术交流<BR><BR>  ②简单陈述申请理由。偶是挨踢人<BR><BR>  ③详细说明对所申请版面的发展建议和初步设想。先发展再壮大<BR><BR>  ④申请人常用联系方式,如QQ、POPO或者UC,以及常用邮箱。你已经加我了</FONT> </P>[/quote]<BR><BR><STRONG><FONT color=#ff1141 size=3>接受“雨后”朋友的申请。5月16日决定是否录用为计算机技术交流版面版主。<BR><BR>场面话我就不说了,POPO聊天的时候已经给你简单的介绍了我的经营思路,这儿我就不再多言,只说一句,对你、对所有支持香茗的朋友说:“谢谢大家!”</FONT></STRONG>

雨后 2006-5-11 16:40

不能申请了,今天搬了宿舍。宿舍网络烂的可以,QQ登陆都很困难,网页根本打不开,我单位的apple机显示的不一样,没法进行管理,抱歉了<p align=right><font color=#000066>『雨后最后编辑于2006-5-11 8:40:52』</font></p>

傻哥 2006-5-11 17:27

[quote]<P>原文由 [B]雨后[/B] 发表: 不能申请了,今天搬了宿舍。宿舍网络烂的可以,QQ登陆都很困难,网页根本打不开,我单位的apple机显示的不一样,没法进行管理,抱歉了<P align=right><FONT color=#000066>『雨后最后编辑于2006-5-11 8:40:52』</FONT></P><P></P>[/quote]<BR><BR><FONT size=4>昨天有事回来的较晚,版面也没仔细看,发了个帖子就睡觉了。今天刚上来,看了看版面,看到了你说的那些话,本想等一会版面我都看完了,再打开POPO好好和你谈谈,未曾想到在事务部看到你这个帖子,很遗憾,也很失望。你直言不讳的个性我很欣赏,虽然有时候话说出来不好听,但是也确确实实切中了要害,指出了社区存在的不足。香茗要发展,需要像你这样的朋友时时刻刻的鞭策我、提醒我。现在……<BR><BR>你不能加入香茗管理是香茗的损失,是我的遗憾。<BR><BR>接受你的撤销申请,愿你能一如既往的支持香茗,多给大家讲讲IT知识,多回来看看。</FONT>

丫丫笑蜗牛 2006-5-20 07:22

[img]http://bbs.898www.cn/images/Emotions/1.gif[/img]可惜啊

路人乙* 2007-4-3 20:18

<FONT size=3>哥:<BR><BR><BR>再次重申 我不要什么工资金币 那会使我觉得负担<BR><BR>只是我懒 有时懒做任何事 你不要开除我就好[img]http://bbs.898www.cn/images/emotions/1/r18.gif[/img]<BR><BR><BR>努力把工作做好(失恋的时候除外)[img]http://bbs.898www.cn/images/emotions/1/r4.gif[/img][img]http://bbs.898www.cn/images/emotions/1/r4.gif[/img][img]http://bbs.898www.cn/images/emotions/1/r4.gif[/img]</FONT><p align=right><font color=#000066>『路人乙*最后编辑于2007-4-3 0:18:35』</font>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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